东北网绥化1月21日讯:1月16日上午,记者在市区一小区采访,遇见正在装修新房的小张,宽敞明亮的100平方米新房让参加工作仅3年的他开心不已,他说,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不吃不喝也得辛苦半辈才能住这样的房子,而2012年他贷了35年期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后每个月仅需还款几百元,工资每年都在涨,还款太轻松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玉民介绍说,从2004年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放贷款以来,截至去年12月底,公积金贷款已累计支持1.2万户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支持职工购买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10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普惠职工,营造福祉的的一项民生制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管好住房公积金,取信于民;用好住房公积金,造福于民”的宗旨,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扩大归集覆盖面、加强贷款投放力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继续稳居全省前列,资金利用率和贷款余额增幅在全省上游水平。2012年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2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年度计划的120%;当年新增缴存单位365户,新增缴存职工2149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78%;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已达2712户,缴存人数达15.36万人,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8%和14%;截至去年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18.67亿元,较上年实际增加4.74亿元,增长35%。全市当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亿元,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150笔,总额2.7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全市累计贷款总额达13.33亿元,余额9.0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6%和21%。
强化归集,公积金缴存和归集扩面工作有序开展。经过全力攻关,全市10个县(市)区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工作已全面完成。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宣传,使更多的企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放开各县(市)的公积金期房贷款受理,职工在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县(市)区购买新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都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承办银行的积极配合下,公积金支取款项能够当天拨入职工个人账户,做到支取业务当日办结;贷款划款手续在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能够及时划拨放款资金,保证贷款发放时间,提高使用效率。
经过深入调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落实绥化市第一中学等单位新招聘高学历工作人员享受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暂行规定》,对我市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给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支取政策上的较大优惠,吸引他们落户绥化,扎根绥化,为绥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研究生学历聘任到绥化一中的王老师这些天正利用假期在学校附近选房,优惠的公积金贷款让他后顾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