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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问题解答

2015-10-05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的问题!麻烦各位大神详细解答! 答: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本人自发生变更日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几单位审核盖章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委托银行办理。<br />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与经济收入证明怎么办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去社保局打印单子,经济收入证明一般需要打印近一年的银行流水账,然后所在单位开一个证明。<br />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各人和公司一般交百分之几? 答:武汉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行单位和职工各缴存8%,有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高于各缴存12%。 具体的你打个电话不就行了,027-51318000<br />

一、武汉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 均为8%,即职工个人按其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缴存,同时单位也按每个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为职工缴存,两者同时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2%,原则上不超过12%。铁路单位缴存比例按照铁道部批准系数办理。职工和单位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二、什么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三、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一)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公式:个人上年工资总额÷12 。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①基本工资(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之和));②冲销64元后保留津补贴;③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工资;④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⑤生活性补贴;⑥工作性津贴;⑦改革性补贴;⑧奖励性补贴;⑨其它发给在职员工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

(三)企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武汉市目前对缴存基数的高低是如何限制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原则上最高也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武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0年3月《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之前,缴存基数已达到或超过标准的,可暂维持原标准缴存,但每年不得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六、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人数和汇缴金额,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开具与当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送到本单位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缴存银行登记入账,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二)已参加单位如何按月汇缴:

(1)按月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如与上月汇缴数相比有变化,须填写本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核对无误后,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开具与本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有变化的还需附《武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并送到本单位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经办银行登记入账,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七、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1) 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规定,每年按上年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每年7 月1 日之前主动按上年的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八、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九、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缴存?

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如何办理?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最高不超过12%,在此范围内缴存单位如要调整缴存比例,应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的比例缴存。

十一、困难单位如何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或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困难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职工大会通过),报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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