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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2015-11-25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湖南湘潭住房公积金辞职后能否提取?公司交的那部... 答:无业的情况下可以提取<br />问:我从湘潭辞职了,现在回老家工作了,想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龋 离职证明、公积金卡,销户证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br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离、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或非本市辖区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5、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租住本市辖区廉租房;

8、其他提取: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中心认可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和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银联卡除外);

2、身份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由公安部门出具带相片、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和已消磁的身份证,还需经公民信息系统查询真伪,公民信息系统中未留存提取人照片的不予受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由本人办理,非本人提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0元以下,非本人提取的,由同户直系血亲提供本人及公积金缴存人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住房公积金余额1000元以上,非本人提取的,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积金缴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4、十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重大疾病类型: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5、住房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畴;

6、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委四部委发布的“建金[2010]179号”文件规定:家庭成员的界定范围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7、中心需实地调查的提取种类:异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拆迁安置房提取、租住廉租房提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重大疾病提取、共同借款人偿还银行贷款提取、信用报告无法证实的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一年以内有两次以上交易记录提取等。

8、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须转入本人公积金银联卡,到账为2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9、销户提取需单位停缴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后,方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10、在长株潭行政区域以外购房,除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缴存人或配偶系当地居民的有效证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当地工作的证明。

11、办理异地贷款冻结,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持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办理冻结手续,冻结后未经异地公积金中心同意不能办理提取手续。解冻请出具贷款还清证明;申请异地贷款未成功的,本人凭冻结时的原件到中心办理公积金解冻手续。

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按照所交房款收据(契税完税证)开票日期当月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购买、建造、翻建同一套自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得重复提取。

2、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须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核实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内每年限提取一次(当年未提取部分不顺延到下一年度),每次提取金额(含共同借款人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且不超过住房贷款应还贷款余额。

全额或部分还清住房贷款提取金额截止住房贷款提前还清结算单和还款单时间,且不超过应还贷款余额。

3、重大疾病提取金额为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含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4、租住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限提取一次(当年未提取部分不顺延到下一年度),首次提取额度为月租额的12倍,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付房租金额。

5、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限提取一次(当年未提取部分不顺延到下一年度),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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