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额度及提取方式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四、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九、非本市户籍职工或农业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十、本市城镇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未重新就业的。
十一、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十二、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十三、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职工未重新就业的。
十四、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五、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不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范围之内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原则上每年只能以一种情形提取一次,但销户提取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险一金查询】兰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该房屋的费用总额。
二、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情形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四、属于“离休、退休”等其他9种提取情形的,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销户。
五、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同时提取职工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用于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五种情形的,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七、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并计算。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大病提取公积金】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采取现金或转账方式。符合转账条件的,应当首先采取转账提取方式;确不符合转账条件的,可采取现金提取方式。
对符合提取条件但负有清偿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只允许以转账方式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转移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