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5年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很多方面的调整,下面,新一站保险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几个2015年北京公积金新政策,如有疑问,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
1、2015年北京公积金新政策之归集
关于2015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费涉及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北京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5〕44号)的规定,北京市2015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720元。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2号令)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北京市2015年4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1204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4月1日(含)起,新受理的执行差别化政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本通知执行。
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变更从2015公积金年度即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2、2015年北京公积金新政策之贷款
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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