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讯: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再次推出政策“幸福礼包”,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策的推出也备受市民关注,11月9日,本报记者前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相关负责人面对面展开问答,详细了解新政策,并为市民进行详细解读。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实行的专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
答: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为在本市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异地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湛江市首次及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是相同的:
①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所购房屋款的20%;
②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所购房屋款的40%;
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低首期自筹建设资金比例为所建(修)房屋工程款的50%。
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如何计算?
答: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且借款人年龄 贷款期限≤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计算是以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5减去其实际年龄即为最长贷款年限(有共同借款申请人的,是以申请人中的最短借款年限作为该笔贷款的最长借款期限)。
5、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多久才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吗?
答: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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