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汇缴住房公积金?
汇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可采取柜面汇缴或委托银行扣划汇缴等方式。采用柜面汇缴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单位每月持《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柜面办理汇缴审核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填写完整、正确,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的相应信息一致;汇缴金额准确,并与结算票据金额一致;
2、结算票据填写正确,印鉴齐全、清晰。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的资金进账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采用委托银行扣划汇缴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按月扣划汇缴住房公积金和采用银行小额支付系统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合同(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约定的划款日将单位确认的住房公积金应汇(补)缴金额数据送达受委托银行;已与受委托银行联网的,可直接发送数据;未联网的,可采用磁介质方式送达。
(三)受委托银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单位应汇缴额数据,从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入住房公积金专户;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受委托银行提供的入账凭证,确认单位汇缴资金无误后,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结算清单返还单位,作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凭证。
单位发生哪些情形,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一)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三)其他应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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