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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办理

2015-11-25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你买房的合同,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的是双方,和结婚证。去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办理贷款。<br />问:广西来宾市可以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签署互贷协议就可以<br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提交→审核→受理→核发→材料存档

一、贷款条件:

1、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4、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5、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交材料:

1、来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房产共有人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声明);

4、房产局出具的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产登记信息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房屋权属证明(到房产局查档,2份)

6、户口簿;

7、自建住房还需提供:(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施工许可证、(2)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8、购买二手房还需提供材料:(1)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2)与售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3)所购房屋产权估报告书(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书;

9、买商品房还需提供:(1)首付款发票、(2)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主体工程验收报告(3)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2份、(4)商品房备案证明原件、(5)商品房预售证;

11、还款账户。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首付款发票均需审核原件。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