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讯,2015年驻马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知识问答:
一、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款?提取金额如何确定?
答:缴存职工凭五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五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总房款。
二、未购买住房的农民工有哪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
答:农民工或非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随时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产业集聚区内农民工凭农业户口薄无条件每年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一次。
三、已经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再缴存的职工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答: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再缴存的,可凭组织人事部门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名册销户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四、工作关系调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如何办理?
答:缴存职工工作单位调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现行的转移销户调整为支取销户。
五、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可采取先支后贷或先贷后支两种方式,首付款金额、提取金额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相加的总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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