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缴存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信息汇总表》、《朔州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登记表》;
2、单位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职工工资花名表1份。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缴存窗口领取所需开户表样;
2、单位经办人持填妥的上述材料到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缴存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3、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审核后,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并出具《朔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汇缴情况核定通知书》;
4、单位经办人持上述审核后的材料到市中心或县区管理部缴存窗口办理开户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