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讯:2月29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前不久,我在卡子湾附近买了一套房,准备春天装修。最近听朋友说,在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装修房屋,于是我咨询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说:住房公积金不能用来装修房屋。
【部门回复】就此问题,3月1日记者联系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山区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因此装修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很多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和使用中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条存在误解。”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并且需要出示《危房鉴定书》。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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