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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5-11-05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的; 3、房屋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非房屋类: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br />问: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br />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㈡离休、退休的;

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㈣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出境定居的;

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㈦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公积金暂存账户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㈧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其中:第㈠、㈤、㈥条属于部分提取;第㈡、㈢、㈣、㈦、㈧条属于存储余额全部提取并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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