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登记及账户设立
(1)单位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在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岗位办理。
(2)单位从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或从中心办事大厅领取《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携带《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具体参考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所需材料列表)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缴存登记手续。
(4)中心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交的表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上加盖中心印章,次月退回一份给单位作为受理凭证。如果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受理中心一次性告知单位经办人补齐材料或重新提供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