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平顶山市201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完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0.94亿元。按照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上一年度结转的按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目前,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市2868个缴交单位的22.8万名缴交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0.94亿元。已结计的利息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自己账户利息到账情况:登录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公积金查询”栏目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2667704查询;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建设银行ATM机上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各业务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