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缓缴与或降低缴存比例
1、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
由于经营亏损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单位,经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后可申请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时存在困难的单位调低且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申请期限为1年。
2、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应提供以下材料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注销手续。
(1)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证明。
(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计划(申请缓缴时提供)。
3、缓缴期限
最长为一年,如到期仍无力缴存的,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4、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