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留言咨询:缴纳物业费提取公积金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 您好!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物业费收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4.房屋所有权人账户余额不足,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的,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提取时限:可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每年2600
关注新一站保险网(http://www.xyz.cn),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