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向萧山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离职了住房公积金为何要5年后才能拿出来,这是否合理?
区公积金中心回复:《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对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提取公积金需要未重新就业满五年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萧山的实际情况,目前离职提取分为本区户口与非本区户口两种情况:1、本区户口离职提取,需要满足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2、非本区户口离职提取没有5年的限制。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住房公积金具有长期性、互助性,是为了保障广大职工解决贷款购房的住房消费。本区户口职工离职后很可能继续在本区工作,所以仍不丧失继续在本区缴存的可能性;非本区户口离职后很可能回家工作,继续在本区缴存的可能性就较小。如果仍有疑问,也可以拨打电话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