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 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受理提取业务。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中心将资金转至提取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提取人的银行存折或公积金缴存卡。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缴存人,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