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市商品住宅均价较之前有了显著提高,现行25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已经不能满足大部分贷款人的需求,最长20年的贷款期限也不能适应各年龄阶层的职工需求。根据《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认真调查测算,确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将我市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3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仍保持2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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