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当日,就引起网友的热烈关注和讨论。
17日下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网友关注的贷款政策问题分别在深圳论坛和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进行答疑回复。据介绍,首套房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付可低至两成。
针对网友最为关注的热点,深圳微博发布厅整理出十个最具代表性问题,并邀请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于7月18日下午2点半在深圳微博发布厅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步答疑,欢迎关注。
网友认为公积金贷款“总额度太低”
在深圳微博发布厅发起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网友投票中,近七成网友认为,公积金贷款“总额度太低,就深圳房价而言杯水车薪”。“存量商贷转公积金”问题紧随其后,成为网友第二关注的话题。
网友问题(1):为何本次没有出台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计划?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您好.谢谢您的建议。由于我市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较晚,可贷资金规模有限,但据初步统计,我市存量商业住房贷款余额4000多亿,商转公贷款需求巨大。此外,商转公业务涉及与银行的流程谈判、与房地产登记机构的业务衔接等,需一定时间。因此,我们将分步实施。谢谢关注。
网友问题(2):由于很多市民曾经提取过公积金或是开通了每月自动转银行账户服务,余额很少,10倍贷款额数字很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重新等待自己的账户累计到较高的余额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的。是需等待一段累积时间。如果账户余额倍数设置过高,单笔贷款额度就会过高,相应公积金贷款笔数会减少,只满足少部分职工的购房需求。根据对不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职工的购房需求进行了测算,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定为10倍。会根据相关政策进行适时调整。谢谢关注。
网友问题(3):可否将曾经提取的公积金重新存入,类似于“充值”,然后再贷款?如果可以,成功申请后,所谓“余额”是否即可提出自由支配,还是必须留在账上抵扣月供?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您好.目前公积金缴存尚不支持提取后重新存入业务,广大缴存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住房需求,提前规划并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于您账户的余额,可以在申请贷款后申请提取还贷。谢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