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账户单位封存
单位封存条件:(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
2、职工进再就业中心且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
3、职工停薪留职;
4、职工因其他原因中断工资收入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中断缴存。
单位封存所需资料:
1、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协保协议(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
2、单位关闭/停产批文、进再就业中心协议(职工进再就业中心);
3、停薪留职协议书(职工停薪留职);
4、《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职工因故中断工资收入)。
单位封存办理手续:
1、单位经办人备齐上述资料向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封存申请;
2、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集中封存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
集中封存所需资料:
1、《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其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3、单位欠缴或可能欠缴需确认缴存情况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养老金核定表、单位补缴清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集中封存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备齐上述资料到单位所属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封存手续,
2、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申请是否符合封存条件,申请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
3、经审核准予封存的,将审核信息输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审核表》,加盖受理网点业务章。
4、单位经办人带回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审核表》(盖有受理网点业务章)。
【备注】: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