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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传递五大变化

2015-10-20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山西省2015年对首次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新政策 答:和国家政策一样,没有大的变化。<br />问:2016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 答:新政策只是简化了部分提取业务的流程和证明材料,买房还有其他的提取公积金变化不大最大的是租房提取,来无房证明就可以每个月提取部分公积金,<br />问:2015年8月山东省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实施方案什么时... 答:这个只是一个意见,是政策导向层面的引导,具体到执行会经历很长一段时间,特别是根据济南的情况,楼市发展还比较好,同时公积金余额又不是特别充裕,所以落地时间很难说。<br />

今年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被称为“公积金新政”。

4月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专家称,这项新政具有创新亮点,适应山西特点,在放宽提取、加大贷款、改进服务、强化监管均有大的改变,呈现五大方面的变化。

变化一:放宽了租房提取

落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持缴存地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的无房产证明,即可按年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提取租金额度根据当地普通自住住房租金水平确定。

变化二: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且实行先提后贷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的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然后,根据需要,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化三:扩大了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每年可凭物业费支付凭证,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缴存职工群体在农村建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适应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特点,允许进城务工人员每年提取一次。

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所承担的购房费用。

变化四:提高了实际可贷款额度

严格执行现行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20%的首付比例规定。借款人还款能力,按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

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不受借款人月缴存额、缴存余额、身份以及配偶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助学贷款和已还清的信用卡逾期,不作为贷款征信的参考依据。

变化五: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

取消贷款保险、公证、强制性机构担保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环节(包括购买新房、二手房和装修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单位审核环节。

不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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