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中国社保网小编介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自建立起三年内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之间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三年后应提高到8%-12%。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可暂保留单位和职工各15%的缴存比例。
根据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做好企业单位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度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如下:
(一) 2014年1月1日起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各5%-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三年(截至2014年7月)的单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各8%-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
中央、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批准放宽到15%的单位可暂保留各15%的缴存比例。
(二) 2013年度经营亏损,或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缓缴养老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但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常见问题
1、企业是否可以根据职工的级别设定不同的缴存比例?
不可以。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企业2013年度亏损,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可以。企业上一年度亏损,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企业经办人可以提供下列材料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松柏大厦1401室)办理:申请报告、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书面意见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有戏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