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或调离本市在省内调动的,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调动手续(或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转移指南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提交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4、《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之托管账户转移:
1、转出单位或职工本人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转出单位或职工本人根据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单位或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办理转移审批;
4、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材料到受托银行窗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托管专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将托管专户内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继续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