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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办理汇缴

2015-10-14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行政单位工资是财政统发的,在做账的时候会计分录... 答:行政单位工资是财政统发的,在做账的时候会计分录可以按工资的标准或者报销的标准进行做; 一、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 二、工资的增长应当与经济发展和社会消费水平相适应;<br />问:求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有代扣的会计分录怎么做?_? 答: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br />问:我们单位是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由财... 答:根据支出项目进行分类即可,你现在要做工资的核算,则 借:事业支出--工资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工资薪酬<br />

区县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办理汇缴1、财政将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提供财政拨款单位明细。

2、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按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单位暂存款。

3、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收款信息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对于还需按差额缴款的单位另持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计入个人账户。

4、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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