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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2015-10-1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青岛住房公积金怎么算 答:青岛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是变量。 单位在开户的时候,缴费比例已经确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原则上5--12%,最高不超过20% 缴费基数直接按照单位申报的基数。 每月缴费的金额=申报基数*个人缴费比例<br />问:请问青岛住房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答: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br />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来看看小编为您提供的2013年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吧。

根据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应于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随同缴存基数一并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13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582.9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20%,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分别为3117元,最低六区分别为61元、四市分别为54元。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标准的,应按照缴存基数上限额度进行核定申报,月缴存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下限标准。

自由职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同时进行。2013年度,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为1869.95元,上限为9349.74元,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或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2%,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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