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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规定

2015-12-12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装修,买房可以开证明带资料去,其他原因取只能销户,销户一般要离职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身份证然后去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手续,然后带着管理中心给你开的取款证明去制定的建设银行取钱<br />问: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你不是南昌本地人,你可以拿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和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南昌子固路10号社会保障局办理提取五险一金或转到你当地的社会保障局。 南昌社保局咨询电话:0791-6613572<br />问:南昌住房公积金在那提取 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你可以联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你是否具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br />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或自建农房的。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仅指职工父母、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二)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指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审批发放的贷款。

本办法所称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各家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经其他管理中心(分中心)审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办法简称贷款泛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他个人住房贷款。

本办法所称同时申请是指对同一项目用途(如购买同一套住房、偿还同一套住房贷款等)所涉及的相关提取申请人不可分开申请。

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外地贷款,符合两地原则,即购房所在地为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退休的;

(二)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与配偶在本市均无自住住房,合法租赁普通住房(含廉租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四)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有逾期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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