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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出台六项利好政策

2015-11-2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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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4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到80万元。2、修改《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 解读:《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修改前后的对比: 第七条 修改前: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br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br />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六大新政,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存缴范围,提高贷款比例,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新政一

梅州城区用人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申请存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二

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从60%降至30%。

新政三

市直单方存缴的贷款最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梅县区单方最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其他县(市)单方最高限额从15万元调整到20万元,夫妻双方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新政四

梅州户籍市民在省内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在梅州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五

扩大提取公积金范围,其中新增五种情况可以提取,分别是: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账户封存满一年且不再继续缴存的、住宅加装电梯的、租住商品房的、梅州本地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买房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新政六

增加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金融机构,为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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