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罗女士拨打本网热线称,她在吉星路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子的时候用的是商业贷款,而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1万多元没有动用,她想咨询一下,能否把这笔钱提取出来用于房屋装修?
记者就此咨询了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政策性资金,专项用于住房消费,《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作了相对严格的政策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缴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均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离退休、死亡等10余种情况下方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不在其规定的范围内,所以像罗女士这种情况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