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申请贷款时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3个月;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
4、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5、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质押或担保,以及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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