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泉州地区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以申请。昨日下午,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管理部主任张晓光轮值接听晋江市长专线电话时透露上述消息。
据了解,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租房提取额度上,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上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即2015年职工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
租房提取材料方面,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即可。租住商品房的,提供租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以及租住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所租房屋的所有权证、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三项材料任选其一)。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给予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会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张晓光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本月起泉州继续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延长公积金贷款期限,购买一手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年限从20年延长至25周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则从15年延长至20年。
此外,在公积金跨行逐月还贷方面,最迟到今年10月份市民就能享受到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兴业等银行互相跨行逐月还贷业务,目前相关系统正在测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