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自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已经20周年。20年来,我市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逐步改进为民服务举措,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形成了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共有6000多个单位、超过54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9.1亿元,归集总量列全省第5位;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17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6亿元,支持9.9万户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贷款总量列全省第3位;累计向财政部门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亿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使用率分别为77.9%、87.2%,在全省均列第2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20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不仅在转换住房分配机制、加快实现住房社会化和商品化的改革目标、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而且对于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