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潜江市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16日,笔者从湖北省潜江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2015年潜江计划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2.2亿元,新增缴存人数1000人,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7500万元,新增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4000万元。
据悉,2015年,潜江市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城区无自有住房,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可凭租赁合同,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或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同,委托中心按月将租金转入廉租公租房收入专户。允许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凭借物业管理收入发票,每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允许父母、子女购买商品房时互相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
同时,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降低个贷门槛。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贷。积极推行公积金异地互认,职工在潜江市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将公积金转回本市,两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在6个月以上的,皆可在潜江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允许职工异地购房贷款,凡在潜江市域以外购房,并在抵押物落实的情况下,可在潜江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允许父母子女购房是互助互贷,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房时,除配偶以外,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