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缴存比例由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报经州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即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
对有条件或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可以通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内容为准。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证明。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采用住房公积金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