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一、市内转移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3、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的;
4、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所需资料: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三)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银行网点办理。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网点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1、转移到新单位后,职工账户默认为封存状态。
2、金额和截止日期由银行填写。
二、由外市转入本市: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持接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出地
(三)办理方式与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即时办理。
三、由本市转出到外市: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城市/区域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2、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金额与截止日期处由银行填写)一份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办理方式与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二个工作日办结。
(五)备注:
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后,职工帐户为销户状态。
四、账户合并
(一)办理条件:
1、每个单位原则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应为同一缴存单位;
3、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的户名应一致;
4、待合并账户应为封存状态。
(二)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的证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本人申报→银行网点受理办结。
(四)办理地点:
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六)备注:
1、账户合并后的状态为并入账户状态。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如有一方为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则合并后的账户保留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
3、合并后账户的开户日期为较早账户的开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