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及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公积金查询】缴存比例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决议、申请表等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五险一金查询】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同级人事、财政部门的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根据“控高保低”政策规定,调整后2013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10元(2012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上限为14104元(2012年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417元/12的3倍)。调整前缴存基数已超过14104元,但未达到23507元(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的,缴存基数可暂不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