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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流程

2015-10-1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提出申请,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一年。<br />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流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流程

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一)、受理

1、缓缴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报表》。

2、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文件。

3、填制《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报表》并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业务审查审批

1、初审。业务人员根据《邯郸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单位报送的住房公积金缓交手续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

(1)相关资料是否提供完整。

(2)是否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提供的文件。

(3)申请缓缴期限是否为一年。

2、复审。业务主管人员对初审内容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中心主任对该项业务进行审批。

审批同意后的业务资料,由业务人员传递给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并建立业务档案。

单位持审批后的《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报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缓缴业务。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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