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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最新消息

2015-10-13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我是贵阳市公现金用户,现在有公积金6万多元。刚买... 答:正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账户的余额一般是不能提取的。银行也不会擅自做主扣你的个人账户余额。但你自己可以申请用个人账户余额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br />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还款是怎么办理 答: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合作,在建设银行各网点全面开展公积金补息贷款工作,凡符合补息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即日起可以申请,若市民对补息贷款相关事宜有疑问,除可到位于毓秀路10号的中心大厅咨询。<br />问:你好,我是贵阳的,最近去看房,想用公积金贷款,... 答:夫妻可以 一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能否夫妻共同贷款,不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说了算,而是

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使用,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按照《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5月1日起,贵阳市对现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据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对已在贵阳市行政区区域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办理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调整为:职工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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