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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公积金或可申请两次贷款

2015-10-0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几次 答:最多两次,第二次首付和利率都提高<br />问:一套住房可以连续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要还清了之前的贷款,有标的物抵押,可以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用目前就不能以购房名义贷款了,只能以类似装修的名义贷款。利率是不同的。<br />问: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几次? 答: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br />

提贷款最高额度 征信不再“一刀切”

《征求意见稿》: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建住房的房款和贷款本息,让更多人圆了安居梦。据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征求意见稿》提出,个贷率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城市,职工购建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住房支出。

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商品住房均价计算。个人住房贷款率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最高贷款额度标准。

一手房贷款申请时间也相应放宽,缴存职工在房款尚未付清之前均可提出申请。有条件的城市可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降低缴存职工负担。

对在征信系统查询到的缴存职工贷款逾期和信用卡透支记录,各地可结合实际判断其是否属于恶意,而不再像以前的“一刀切”直接无法贷款。

名下有房不受限 可申请两次贷款

《征求意见稿》: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和商业贷款次数

市民陈先生在婚前通过贷款购买了两套个人住房。去年他结婚后,想再购买一套大的住房,将父母接来一起住,但由于其名下已有两套住房,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针对像陈先生这种情况,《征求意见稿》对贷款条件进行合理放宽。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和商业贷款次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

据介绍,以前的公积金政策“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住房,而《征求意见稿》将“认贷不认房”,像陈先生这样名下有房但没有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如果还想改善居住环境,还可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20%;对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基准利率,最低首付款比例30%。

南北钦防通用 哪买房哪贷款

《征求意见稿》:北部湾四市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今后,异地购房者也将得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征求意见稿》提出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北部湾经济区内四市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后,意味着将取消户口和工作地限制,4市职工无论在哪座城市购房,均可向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例如,市民徐小姐在北海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她到南宁买房,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地就业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方,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改善型购房贷款,也可向在本地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

除了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对公积金的办理效率也有了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职工提出贷款申请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受委托银行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房产管理部门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绿色通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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