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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15-10-12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答:各地不一样的,北京年上限是50040元,广州是29040, 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br />问:2014年北京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答:一般情况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不得低于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6月19日发布通知,月缴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缴存比例为12%。<br />

四川宜宾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确定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宜宾市各区县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宜宾市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区县缴存基数上限(元)

翠屏区12584

南溪区8942

宜宾县10635

江安县9012

长宁县8428

高县9962

筠连县10318

珙县10566

兴文县10528

屏山县10482

临港开发区、各区县垂直管理单位可按翠屏区标准执行。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此标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超过上限的应予以纠正。

特此通知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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