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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网上缴存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通知[沪公积金(2012)37

2015-10-12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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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答: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发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br />问:2012年上海户口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答:单位和个人各承担缴费基数的5.5%; 缴费基数就是社保基数。新员工为工资额,老员工为上一年收入月平均额。缴费其数每年4月调整一次。<br />问: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答:您好,我是南京的,南京公积金缴纳金额应该在基本工资的8%~12%不等,具体百分比由公司决定,如果没有达到8个点的话可以直接举报!不过您的公积金每个月公司给你交了大概10%,属于正

关于推行网上缴存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2)37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单位准确、及时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第三季度起推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情况,在目前柜面缴存方式之外,选择适合本单位操作的缴存方式。

建行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以下简称“网上缴存”方式),主要为单位提供每月公积金汇缴、补缴、批量开户、单位基数调整及信息查询等服务。适用于人数较多或人员变动较大的单位。

委托建行代扣代缴方式(以下简称“委托扣缴”方式),由单位与建行签订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单位在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建行在每月固定日按时发起扣款,自动从结算账户将资金划转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完成汇缴操作,再将扣款结果通过短信发送单位经办人。适用于职工人数较少、且每月人员变动不大的单位。

二、为方便单位缴存核定,建行已着手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网点。各单位在实行新缴存方式支付资金前,对增加或减少职工人员变动等业务核定时,可就近选择建行网点办理。具体网点分布及新缴存方式说明可咨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各区(县)支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

三、各单位可按照建设银行通知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至建行各区(县)支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网上缴存”签约手续或签定“委托扣缴”协议。

四、各单位实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办理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开户、委托扣缴签约和操作运行等手续均不收费。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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