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按规定依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符合我市《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佛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试行方案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号)规定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只要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户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立即申请贷款,不受缴存1年期的限制。
(2)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契约。
(5)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6)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26万
贷款期限20年
房龄+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超过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