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公积金查询: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目前,楚雄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缴存比例一经确定,各单位不能擅自改变。
(二)企业、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规定的5%-12%缴存比例内核定。缴存比例发生变动的,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为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不得超过州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
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
(一)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单位录用职工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