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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2015-10-2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关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问题解答,请帮帮忙 答:你凭单位鉴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新增/变更)签约关系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位鉴章的身份证复件一份,到银行网点自行办理。省上的公积金需要你办理转移,转移到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账户。<br />问:成都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答:贷款下来后你可以不再缴纳。贷款时,可以将提出来做首付。<br />问: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答:退休以后(男60、女55)就可以全部提取出来。 即使现在不买房,如果生了大病也可以提龋<br />

问题: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回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问题: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数目是按照什么来制定的?

回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题:在成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是多少?

回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90平方米,首付两成;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90平方米,首付三成;第二套购房首付五成,贷款利率在首套基础上上浮10%。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具体情况以房管相关部门查房结果为准。

问题:单位经济困难,能否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回答:按照《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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