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住房公积金缴存须知
一、新开户
(一)单位新开户
新缴存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申请资料(查看原件、复印件两份留存)
(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2、办理程序和时限
中心窗口当场受理审批后转至银行开户,3个工作日。
(二)个人新开户
1、申请资料(查看原件、复印件两份留存)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2)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工资表。
2、办理程序和时限
中心窗口当场受理审批后与单位开户一并转至银行开户,3个工作日。
二、汇、补缴
(一)汇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中心见缴款凭证开具巢湖市住房公积金专用收款收据。
(二)补缴
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调整需补缴的单位,办理时间同基数调整时间一致,一年一次。
新录用职工因录用时间与缴存开户时间不一致需要补缴的,可随时补缴。
1.申请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
②录用证明。
2.办理程序和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三、变更
(一)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为5%-20%,一个单位不允许有两种比例。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12月15号前报中心审核,次年1月执行。
1.申请资料: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单位经办人员先携U盘至中心拷统一格式电子盘,根据工资表按要求填制好,报送电子盘及加盖公章的一式四份的纸质表;)
住房公积金补缴表(先至中心拷统一格式电子盘,按要求填制好后,报送电子盘及加盖公章的一式四份的纸质表;此表适用于需要补缴单位。)
2.办理程序和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二)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因单位名称、地址、经办人、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动,在发生变动后10个工作日内至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1.申请资料:单位出具的相关信息变动证明资料
2.办理程序和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三)个人信息变更
缴存职工个人因姓名、身份证信息发生更改时,应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至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四)新录用、新调入职工
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1.申请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每月8号前报送至中心);
②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工资表。
2.办理程序和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五)职工调出、退休、死亡等
1.申请资料:
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每月8号前报送至中心);
②工作调令、退休文件、死亡证明等材料。
2.办理程序和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四、账户转移
职工发生工作调动时,应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一)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要求原单位、新单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
2.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或窗口领取;要求原单位加盖公章);
3.工作调令;
4.调入地公积金中心的接收函或转入证明(新单位在巢湖区域外的需要提供,区域内不需要)。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五、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作,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至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一)申请资料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窗口即办。
六、变更清册填写的注意事项
1.变更清册四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清册中,缴交期为实际变动月份;
3.备注中注明变动人员起缴停缴月份;
4.姓名、身份证填写应准确无误,清晰可辨;
5.单位经办人签字、填写报送日期并留下联系方式
6.核算中心应在每月提供给中心的电子表格中增加备注栏,注明各变更单位变更人员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