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材料:
基本资料:
符合提取办理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基本资料和提取证明资料。申请基本资料包括:
1、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双方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地购买新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1、基本资料;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交付首期的往来结算统一凭据(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购房
1、基本资料;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自开具凭证之日起1年内的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二手房
1、基本资料;
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自签订契约之日起1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3、过完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审批之日起1年内)
1、基本资料;
2、职工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大修自住住房(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1、基本资料;
2、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局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派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签署调查意见。
偿还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
1、基本资料;
2、贷款银行出具个人近12个月的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价及复印件;
4、《购房贷款合同》原价及复印件
5、不动产发票(二手房应提供契税发票)原价及复印件。
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提前还清
1、基本资料;
2、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和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公积金不足以一次性还清贷款的,须先将不足部分的金额存入还款账号并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4、涉及夫妻双方的不允许代办,须本人前来办理。
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
申请提取还贷,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且在申请时前12个月内无连续停缴3个月以上记录;
⑵借款人当前无逾期额;
⑶一次申请提取还贷金额不超过最近12期还款总额;
⑷提取还贷后,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低于12期还款总额;
⑸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
所需资料:
1、基本资料;
2、贷款银行出具个人近12个月的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还贷申请表。(柜台填写)
偿还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性转账还清
1、基本资料;
2、提供银行开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
1、市场租房:
⑴基本资料;
⑵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⑶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开具个人无房证明;已婚并孕育子女的,开具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无房证明);
⑷地税部门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⑸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金额不超过工资收入的30%,上限为每月800元(未婚的,需开具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证明)。
2、承租廉租房:
⑴基本资料;
⑵承租廉租房的职工,提供《廉租房入住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⑴基本资料;
⑵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提供房屋合同及租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
1、基本资料;
2、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基本资料;
2,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常德市行政区域的,离职之日起满1年,以离职证明信息为准)。
调离常德市行政区域
1、基本资料;
2、正式调离或者工资转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境)定居
1、基本资料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出境定居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1、基本资料;
2、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部门出具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的合法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下列资料提供其中一项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职工死亡证明;
②户籍注销证明;
③火化证明及收款收据;
④被宣告死亡证明;
⑤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提示: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请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