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消费者来说,2015年购房可以说是好事一桩接一桩。随着有关楼市政策调整出台,公积金政策也在开始微调,释放出明显的鼓励刚需入市的信号。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30日发布的新政表明,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
新政亮点多多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除了首付降低,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公积金新政还存在降低缴存和贷款门槛(允许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缴交住房公积金);放宽贷款申请时间(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才能贷款”的限制调整为1个月);允许为子女或父母购房申请贷款(公积金缴存主借款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可以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调整住房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将“曾有2次住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当前5年内有过2次住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多项亮点。
另外,新政在提取方面也做出了适当调整,首先实行了月冲还贷政策,其次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再次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还取消了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