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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下降

2015-10-0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5年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2015年首套房银行商贷首付比例是最低30%,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 希望有帮助!<br />问:2015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30%<br />问:首套房首付比例多少?2015首套房首付比例计算方法 答:首套房如果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首套房如果商贷,首付款最低30%。<br />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从山东省6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中获悉,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分别由30%、50%降至20%、30%,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限制,取消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地限制。

据了解,山东省6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进一步释放公积金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16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中,山东将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提高可贷额度,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时,还放宽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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