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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清远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政策:异地缴费也可贷公积金

2015-10-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可异地贷款,以前购买的房子... 答:您好,有些地方还没有实施异地贷款政策。具体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br />问:2015年9月出台新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各省什么时候... 答:这要看各省市自己的安排,常州已经执行了<br />问:公积金在2015年新政可以在外省贷款吗 答: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地可以公积金异地使用,其他城市暂时不行。等政策在你当地落地吧。<br />

清远异地缴公积金也可贷公积金

从明年1月1日起,清远户籍的市民,在异地工作并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在清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此外,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提高了,个人贷款最高可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金额为50万元。

日前,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住建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调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拥有清远户籍并在清远市购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按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通知》中的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无省市限制,适用于全国各地。

与此同时,贷款额度也得到了提高。《通知》表明,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为,借款人还款年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3年,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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