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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2015-10-12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请问:关于开展企业(单位)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答:企业有困难拿不出这块钱了,或者不能足额缴纳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决议后,方可不缴纳或少缴纳,就这意思。工会是由职工代表大会产生出来的,如同全国人大产生人大常委会一样。职工大会、工会两者不矛盾有其一就可以。<br />问:2015年7月公积金缴纳基数改变后怎么补2015年3月至6... 答:跟平时补缴是一样的,把缴存基数填好就行了,七月后最低是206个人部分,也就是说用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12%所得<br />问: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每个单位的员工工资水平参差不齐会有差异,员工工资的多么直接决定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的基数,基数不一样大家缴的数目就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近日,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行政、全额和差额预算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单位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12%。

同时,职工工资收入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青海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4451.00元确定;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60%,即2890.00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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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统计局统计公布的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804元,月平均工资为4817元。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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